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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政策调整及“追补”操作在泰阳农村合作医疗
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实现
各市州合管科、各县市区合管办(局、中心):
根据省政府、省卫生厅关于调整新农合实施政策方案的相关指导精神,结合各地对本公司前面已经发布的“实现解决方案”(讨论稿)所提出的意见,为积极稳妥地配合各单位做好今年实施方案调整和追补工作,特提出2008年政策调整及”追补”操作在系统中的实现步骤,请各地方结合“实现解决方案”部分内容,参照执行。
一、 新政策的启用、“追补”确定
新政策的启用:在已经确定2008年度新实施方案政策文件的前提下,由各地自行选择启用新政策的开始时间,并在执行前及时调整系统中的相关参数(涉及到的参数有“医疗机构起付线、分段报销比例、单病种报销比例、医疗机构级别”等),如果新政策中还有其它需要通过程序调整才能实现的需求,请及时联系本公司处理。
“追补”期和对象:确定2008年1月1日起至新政策启用前一天止, 统一称为 “追补”期。在此期间内,出(入)院(由系统根据各个地方跨年度政策中相关要求确定)并进行了住院补偿操作的所有病人确定为“追补”对象。
“追补”操作启用的时间:确定为新政策启用的5-10个工作日后开始进行。在该时间段内,各地主要检查系统是否准确满足本地所有新政策的要求。
“追补”金额的计算:追补金额=新政策结算金额-老政策结算金额
如果有特殊要求请及时联系本公司处理。
“追补”操作次数:该操作必须是对每条记录计算“追补”额进行补偿,即一条原补偿记录对应一条“追补”补偿记录,逐一操作。但“追补”记录不再作为一条单独的住院记录统计,不影响住院人次数的统计。
“追补”操作在系统中记录的名称:“追补”操作统一指的是对住院记录进行的操作,在系统中住院补偿结算单和医疗证打印、查询统一的记录名称叫“追补”。
二、“追补”操作模式、步骤及注意事项
针对2.0统一版用户
1、“即算即补”模式:病人已经到指定的“追补”地进行补偿,那么通过家庭住址或医疗证号查询,确定该病人为“追补”对象及所有原补偿记录,再按住院补偿的工作流程逐条进行“追补”,选择“立即支付”状态。
2、“先算后补”模式:病人并没有实际来指定的“追补”地进行补偿,那么通过按地址查询出所有需要“追补”的对象的原补偿记录,按工作流程在系统里面逐条进行“追补”操作。待病人实际来补偿时,再把“追补”记录打印到医疗证上,并选择“立即支付”状态。
3、待全县所有“追补”在系统里面操作完毕后,及时通知本公司把所有“追补”记录数据“还原”到“追补”期内的各个月,重新生成一次月报表。
注意:“支付”状态操作非常关键,这是通过系统判断“追补”款是否实际支付给病人的唯一状态标志,不可以“逆”操作和冲毁的。
在系统中具体操作步骤
1、 系统参数说明(没有以下参数的地方请自己添加)
以平江县为例,假设需要对2008-01-01到2008-04-25这段时间内住院并已经进行过补偿操作的病人进行追补,并在2008-04-26启用了新政策,即只对26号前 “追补” 期的病人进行追补。各县根据制定政策予以追补的起始日期进行取值设置。示例如下:
62号参数:需住院追补的补偿开始日期。
63号参数:需住院追补的补偿结束日期。
64号参数:追补时可手工输入追补金额,0不支持手工输入,1支持手工输入。
2、操作说明
各县(市、区)系统管理员给自己授予追补和追补查询的权限,并给相关人员授权。
① 进入追补模块(在新增功能下的追补),按医疗证或家庭住址查询需要追补的人员。出现如下界面
点击单选按钮,选中人员,再点击追补,将弹出追补操作窗口,如下
注意:立即支付和立即合账两个复选框
立即支付指的是追补时,是不是“即追即补”,是,则选中,不是,则不要选。
立即合账指的是在“即追即补”的情况下,即需要将此次追补金额,立即附加到对应的住院补偿中,合二为一,在统计和查询时,看见的就是新政策执行后的结果。
不立即合账指等全县(市、区)全部追补完后,再通知泰阳公司进行统一的系统合账。
注意:并帐“还原”重新生成报表后,再按支付单位查询的支出金额不一定反映“追补”期内真实的支出金额。因为,原补偿金额支出单位并不一定是“追补”金额支出单位。
追补金额经核对准确后,点击提交(此步操作后,就不能冲红了,请注意操作),就完成了追补操作过程。
② 追补操作的记录在医疗证上面的套打,由于时间紧迫,工作量居大(全省各地的医疗证格式都不一样,需要一个地方一个地方调整套打记录格式),计划在6月底完成全部打印医疗证的格式调整,此功能将在追补查询模块中实现。
针对3.0版用户
1、“即算即补”模式:
①病人到指定的“追补”地进行补偿,通过设置查询条件:时间段和兑付机构(必选条件),医疗证号/卡或医疗机构(可选条件),状态(未兑付),查询出所有需要“追补”的对象的原补偿记录。
②选择一条需要“追补”的对象的原补偿记录,点核算查看原补偿记录详细信息,再点核算计算出可报费用和二次补偿金额,填写相关信息点兑付(兑付前必做核算)即可完成“追补”操作。
③设置查询条件:时间段和兑付机构(必选条件),医疗证号/卡或医疗机构(可选条件),状态(兑付),可查询出所有已经“追补”的对象记录。
④ 对已经完成的“追补”记录,点医疗证套打,可将追补”记录打印到医疗证上。
⑤对已经完成的“追补”记录,点补偿表打印,可打印“追补”补偿结算单
2、“先算后补”模式:
①病人并没有实际来指定的“追补”地进行补偿,通过设置查询条件:时间段和兑付机构(必选条件),医疗证号/卡或医疗机构(可选条件),状态(未兑付),查询出所有需要“追补”的对象的原补偿记录。
②选择一条需要“追补”的对象的原补偿记录,点核算查看原补偿记录详细信息,再点核算计算出可报费用和二次补偿金额,点保存在库里完成追补(没有实际把钱兑付出去),待病人实际来补偿时,填写相关信息点兑付,实际完成“追补”操作,点医疗证套打,可将追补”记录打印到医疗证上。
③设置查询条件:时间段和兑付机构(必选条件),医疗证号/卡或医疗机构(可选条件),状态(兑付),可查询出所有已经“追补”的对象记录。
④待全县所有“追补”在系统里面操作完毕后,通知本公司把所有“追补”记录数据“还原”到“追补”期内的各个月,重新生成一次月报表。
注意:并帐“还原”重新生成报表后,再按支付单位查询的支出金额不一定反映“追补”期内真实的支出金额。因为,原补偿金额支出单位并不一定是“追补”金额支出单位。
各单位如有其它特殊情况请直接和泰阳科技联系,同时请各单位及时反馈调整后的新方案,并及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湖南泰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