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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思路与建议 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是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明确要求,是贯彻落实好党和政府支农惠农政策的重要举措。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07年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通知》(财农[2007]109号)精神,深化财政支农资金整合,主要思路和建议是: 1.统一思想认识 整合支农资金在于改变现行各自为政、分散投入的状况,通过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协调投入,集中力量办大事。资金整合固然要对现有资金的使用方向和管理方式进行一些合理调整,但不是部门职能的收缩,也不影响部门利益,而在于通过改进方式方法,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因此,统一对支农资金整合的认识,消除顾虑和担心,是做好支农资金整合不可或缺的重要前提。 2.扩大资金整合试点范围 在2006年16个试点县的基础上,2007年全省支农资金试点县扩大到22个,其中省级试点县由去年的5个扩大到9个。各试点县可根据实际需要,打造不同形式的资金整合平台,带动支农资金的统筹集中投入。具体形式有:以产业为支撑,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依规划统筹安排生产类和产业类资金,促进当地优势主导产业发展;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整合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扶贫等资金;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为抓手,打造水利资金的整合平台。省对试点县安排一定资金,调动其开展资金整合的积极性,通过两至三年试点,形成支农资金安排、使用、管理的新机制。 3.推进省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省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的要求,省将积极探索省级支农资金统筹安排使用的有效途径。一是整合规范省级财政农业产业化资金,对中央财政安排的农业产业化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产业化资金纳入整合范围,并按全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统筹安排,集中支持水稻、生猪、柑桔、茶叶、油料等湖南传统优势产业发展,有效促进大产业、大品牌的建设与发展。二是构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整合平台。省制定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依规划统筹安排中央财政和省级用于小型病险水库专项治理的资金,并将中央、省补助资金与市、县财政资金、水库产权转让收益、农民自筹资金等有机衔接。采取“项目管理、定额补助、批复预拨、验收报账”的管理方式,除险一座、销号一座。三是整合小农水资金,将中央和省级部门小农水资金,纳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统筹整合范围,按全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总体规划,实行“以村为主,逐级申报;民办公助,以补助投;联片成线,整村推进”的机制和办法,加快推进小农水设施建设。 4.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 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依规划选择和确定本地优势区域和主导产业,制定中长期和年度产业发展滚动计划,确定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依规划制定资金整合方案,明确支农资金配置的流向和流量,根据规划统一申报和统筹安排资金;依规划优化组合各部门职责,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统筹协调各部门支农资金投入。 5.推进支农资金管理运行机制改革 ①对财政支农专项和部门预算项目资金,逐步实行因素法分配,建立公平公正的分配机制。同时把因素分配和绩效考评结合起来,奖优罚劣,促进规范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②根据决策与信息对称原则,逐步下放资金和项目审批权限,实行指标额度控制和项目备案制。③根据事业发展、履行职能的需要,清理部门预算中的项目支出,归并整合性质相同、用途相似的项目支出,突出对重点事业发展的预算安排。④研究制定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相关制度,为资金整合创造较好的制度和政策环境;科学制定支农资金整合方案,推进资金整合工作的有序开展;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
来源:《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报告(2007)》(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1月版) 第 1 2 3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