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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村社区建设的问题和建议
此次湖南农村社区建设的调研,不仅使我了解了湖南农村社区建设试验的进展、成果和希望,也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农村社区的认识问题。调研中,我所到的实验县(市、区)与分管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的同志交谈,他们对农村社区都有着比较深刻的认识和了解;而不从事这项工作的干部,对为什么要建农村社区?建农村社区干什么?农村社区建设与村民自治、新农村建设、城镇化的关系是什么?诸如此类的问题则知之甚少。农村社区建设写进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是全党全国的一件大事,绝不仅是部门工作,这就需要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让全党全国和广大人民群众都知道,建设农村社区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以形成农村社区建设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二)农村社区的体制问题。在一定意义上说,农村社区建设的体制,决定了农村社区建设的成败得失。农村社区建在村?还是建在村民小组、自然村落或搞多村一社区?这个问题在全国有多种模式。湖南在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中,就此进行了深入的探究,发动村民进行了广泛的讨论,最后确定为“一村一社区”,即将村委会和农村社区合二而一。我认为,农村社区的建立,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地域界限明确;(2)领导机构坚强有力;(3)不打乱现有村的建制,不增加新的机构;(4)勤俭节约,不增加农民负担,不铺新的摊子,禁绝一切形式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领导工程。有鉴于此,我认为湖南的试点是可行的。
(三)农村社区建设的投入问题。从调查情况看,农村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短缺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改善,农村社区建设的投入必然很大。湖南在试点中,省民政厅和试点县(市、区)党委、政府,咬紧牙关,进行了投入,才搞成现在这个比较好的局面。然而,仅靠地方和部门的投入是不够的,更需要国家的投入。投入,我认为有两种方式:一是新增投入,列入国家发展计划;二是资源的整合,把国家对“三农”的投入,社会各方面的投入,村里现有的资源及其他一切可利用的资源整合起来,形成投入优势,这对节约国家投资和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都是百益而无一害的。
(四)部门协调问题。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牵扯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这其中,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牵头部门——民政部门,责任重大,而其他职能部门同样有重大责任。这需要一个很好的在当地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的部门参与与协调机制。
(五)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问题。湖南的试验表明,以村为单位建社区,实行村委会和农村社区合二而一,不仅避免了村委会和农村社区“两张皮”。而且,这一体制,实现了农村社区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机统一,使农村社区建设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平台、途径、切入点和突破口,避免了农村社区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两张皮”。有必要明确农村社区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把农村社区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纳入国家和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与布局之中,使农村社区建设真正成为政府行为,赋予农村社区建设更强大的生命力。
(六)鉴于上述各点,建议中央在适当时候,出台一个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文件。通过这一文件,明确规定农村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体制机制、部门协调、经费保证、社区服务、农村社区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推行城乡一体化的关系等。
姜力
2007年9月10日 第 1 2 3 4 5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