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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确定二十家新农合省级定点医院
为切实加强对我省省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规范管理,省卫生厅于近期开展了全省新农合省级定点医院申报评审确定工作,并组织有关专家对首批20家申报省级定点医院的省直部属医院和驻湘部队医院的定点资格进行了现场评审。经评审合格,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湖南省中医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省儿童医院(湖南省红十字医院)、湖南省肿瘤医院、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湖南省脑科医院)、湖南省马王堆医院(湖南省马王堆疗养院)、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湖南省结核病医院(湖南省结核病防治所)、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六三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六九医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省总队医院、湖南旺旺医院20家省级医院符合新农合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条件,确定为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定点医院。
本次我省确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定点医院有效期为两年,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对全省所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县(市、区)有效。
我省2008年新农合参合筹资工作进展顺利
2008年,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原有99个实施县市区的基础上新增了辰溪、溆浦、麻阳3个县,全省新农合实施县市区总数达到102个,实现了全省所有的农业县市区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2008年的新农合参合筹资工作,从2007年10月中旬开始,相继召开了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及全县(市、区)动员大会,大张旗鼓地进行动员部署,把新农合工作进展列入了各级政府目标管理与干部绩效考核的的重要内容,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极大的提高了广大农民互助共济、自我保健意识和参合热情。与此同时,省卫生厅及各市州卫生局积极指导各地进一步强化对新农合工作的领导,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了大多数农民群众参加合作医疗。
截止2008年1月20日,全省102个实施县市区2008年度参合人数已达4346.25万人,平均参合率为88.85%,其中长沙县、花垣县参合率已达到100%,安乡县、攸县、鼎城区等41个县市区的参合率均已超过了90%。全省新农合参合筹资工作形势喜人。
常德市积极推行市级定点医院新农合病人住院补偿公示制
为规范市级定点医院医疗服务行为,让参合农民在市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得到合理补偿,常德市卫生局积极推行“市级定点医院新农合病人住院补偿公示制”,成效明显。
常德市卫生局于2007年年初下文确定了12家新农合市级定点医院,同时规定各市级定点医院和各县市区合管办按要求每月定期上报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情况,包括平均住院天数、次均住院费用、住院总费用及药品总费用、自费药品及检查占总费用比例、实际住院补偿比等具体内容。市农合办根据上报的数据,将参合农民在市级定点医院住院补偿情况及时下发到各定点医院,并由各定点医院合管办下发到各相关科室,对违规费用、超指标数据等实行层层督促,发现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同时,市农合办通过《常德卫生报》等新闻媒体将各市级定点医院新农合相关费用指标控制情况,以及各区县市的补偿标准、审核兑付情况等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并每月进行排名,广泛接收全社会监督,同时让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新农合工作。
通过强化对市级定点医院的监管措施,2007年常德市市级定点医院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水平较2006年有了明显的下降,市级定点医院次均费用下降了近1000元,平均自费药品费用比例下降了20%左右,平均补偿率上升了6个百分点,有效遏制了市级定点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显著提高了参合农民合作医疗补偿水平,切实减轻了参合农民的就医负担。 第 1 2 3 4 5 6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