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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措施
(一)以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为基础,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着力提高耕地质量。搞好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土地整理,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建设高标准农田。实施新一轮“沃土工程”,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积极防治土壤污染。建设标准粮田500万亩,改造中低产田1000万亩。
——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建设田间渠道、小型机埠等灌排设施,兴修中小型水库、山塘等抗旱水源工程,开展续建配套灌区末级渠系建设,开展节水灌溉示范,提高农田旱涝保收能力。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7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60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570万亩。
——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发挥杂交水稻育种优势,着力建设隆平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实施水稻优质丰产科技工程和亚种间杂交稻技术升级等项目,提高水稻单产、品质和生产效益。加快转化和应用一批农业科技成果,促进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
(二)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为中心,提升农业综合效益
——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提高粮食优质率和商品率。改造提升经济作物产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比较效益。稳定发展生猪和家禽,加快发展草食动物和名特优水产,提高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养殖水平。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调整森林资源结构和林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以优质油茶、花卉苗木、木本中药材为重点的经济林产业,加强用材林、工业原料林为重点的商品林基地建设,提高林产品精深加工比重,发挥森林综合效益。
——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抓好邵阳、株洲、益阳等在建国家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建设,争取新建常德、岳阳、永州、长沙、娄底等国家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引导优势和特色农产品向优势区域和基地县集中,逐步形成10大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一批特色农产品基地。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建设200个万亩以上的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绿色食品面积达到500万亩以上。
——壮大龙头企业。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131”工程,力争形成10个年销售收入30亿元以上、30个10亿元以上、100个1亿元以上的骨干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整合品牌资源,着力打造一批农产品知名品牌。
——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重点培育1000家运作规范、带动力较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力争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2万个以上,入会入社成员占总农户的30%以上。
(三)以发展区域特色农业为支撑,优化农村经济布局
——长株潭地区率先发展现代农业。通过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示范带动,率先发展都市农业、设施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步伐。
——环洞庭湖地区着力发展适水农业。加快发展粮棉油麻、草食动物、特色水产、林纸林板等适水产业,提升水域、湿地的生态经济功能,构建以基地为纽带、加工企业为龙头、流通服务体系为支撑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
——湘西地区加快发展生态农业。扶持林果茶药、草食动物等特色产业及龙头企业发展,加快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
——湘中南地区突出发展外向型农业。重点抓好粮烟果蔬、畜禽蛋奶等优势产业的标准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产品优质率和加工水平,建设成为粤港澳农产品供应基地。
——做大做强县域特色经济。着力培育县域主导产业和特色经济。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完善奖励激励机制,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第 1 2 3 4 5 6 页 |